男子不知悔改
出獄不到一天竟又“重操舊業(yè)”
最終再次將自己送進牢房
8月29日10時許,晉江市公安局陳埭派出所接事主潘先生報警,稱其停放在陳埭鎮(zhèn)溪邊村的電動車被盜。接到報案后,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于當天16時許在石獅一租房將嫌疑人郭某抓獲,并成功追回被盜車輛。
經(jīng)審訊,郭某對盜竊他人電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jù)郭某交代,其此前因盜竊被拘,8月28日上午剛被釋放,本想著到陳埭鎮(zhèn)找工作,結(jié)果工作沒找到,就動起了歪心思。
29日5時許,他閑逛至案發(fā)地,先是“拉車門”沒成功,而后將一輛未拔車鑰匙的電動車盜走, 并賣給其租房附近的路人。
目前,郭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廣大市民停放電動車時,務必鎖好,妥善保管鑰匙,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轉(zhuǎn)自:晉江公安
來源:閩南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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