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通訊員 蔣長順 黃今
使用偽造的公章,頻頻找商家簽訂合同,購買高檔煙酒、筆記本電腦等高檔商品;通過不斷復制這一騙術,竟然在半年多時間里騙取500萬元!
近日,由湖北宜昌市三峽壩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彭某合同詐騙一案,當?shù)胤ㄔ鹤鞒雠袥Q,彭某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1萬元。
2月26日,承辦檢察官介紹,2023年底,宜昌市多地公安機關分別接到報警:彭某虛構(gòu)某單位需要采購的事實,在各煙酒商行騙取高檔白酒等商品。
警方介入調(diào)查后,彭某隨即投案。后因涉嫌合同詐騙罪,經(jīng)宜昌市三峽壩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被警方執(zhí)行逮捕。
“彭某是宜昌人,是一家知名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他靠著身份的標簽,贏得了不少煙酒行老板的信任?!?023年3月至11月,被告人彭某謊稱其工作單位需要采購物資,并冒用單位名義,在宜昌市多地使用偽造的單位印章簽訂購銷合同,多次向被害人采購高檔白酒、手機、電腦等商品。
得手后,彭某將相關商品立即低價變賣,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低價賣出商品的資金缺口等。
在相關被騙商戶催促彭某支付所欠貨款時,彭某又偽造公司電子回單,謊稱貨款已由財務公司支付,或以單位財務預算調(diào)整、審計等為由予以搪塞,造成25名被害人直接損失500萬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為了成功詐騙,彭某采用了兩種手段:一是誘之以利,他在找商家購買高檔商品時,按明顯偏高的價格采購,比如茅臺采購價3500元至3600元一瓶;二是為了讓商戶放心合作,以偽造的公章冒充公司采購簽訂合同,并多次帶人到所在的單位參觀。
彭某為他的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當?shù)胤ㄔ簩徖碚J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彭某以借為名騙取他人錢款以填補掩蓋前罪后果,數(shù)額巨大,該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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