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公園里強行摟抱女生
并毆打上前制止的男孩
面對施暴者的威脅
這倆市民上演了一場
教科書式的護娃報警操作
事情還要追溯到5個月前
二年級男生小新(化名)
與姐姐、同學在公園里玩耍
醉醺醺的中年男子楊某走過來
突然摟住小新11歲的姐姐
和另一名女同學
小新見狀勇敢地上前制止
卻被男子一把推倒
導致小新頭部流血
小新等人趕忙向路人求助
路過此處的張先生和蔡先生
及時上前查看情況并護住孩子們
打人男子看到有人過來
還對二人進行謾罵和威脅
面對此情況
張先生和蔡先生沒有退縮
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并一直留在現(xiàn)場保護孩子
直到民警到達將打人男子抓獲
“這種時候總得有人伸手”
蔡先生這樣回憶當時的想法
“我肯定要報警的
我相信法律會保護我們”
張先生也這樣說
經(jīng)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鑒于楊某自愿認罪認罰
積極賠償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
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法院于近日以尋釁滋事罪
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
北京市門頭溝區(qū)檢察院
還向市民張先生和蔡先生
頒發(fā)了榮譽證書
表彰他們的正義之舉
辦案檢察官說:
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fā)現(xiàn)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國家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正是由于報案人第一時間報警,才讓被害兒童得到妥善保護、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懲處,這種行為應當被鼓勵、表彰,只有好人有好報,才能激發(fā)更多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積極性,形成共同守護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檢察日報《正義酷》欄目出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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